呂氏春秋兩則
發(fā)布日期:2009-03-03 關鍵詞:█深圳網(wǎng)站建設█網(wǎng)頁設計|網(wǎng)絡公司|網(wǎng)頁制作 已有 6419 人瀏覽
1、[原文呂氏]
引嬰投江:
有過江上者,見人方引嬰兒而欲投之江中,嬰兒啼。人問其故。曰:“此其父善游?!逼涓鸽m善游,其子豈遽善游哉?此任物,亦必悖矣。
【譯文呂氏】
有個從江邊上走過的人,看見一個人正在拉著個嬰兒想把他投到江里去,嬰兒啼哭起來。旁人問他為什么這么做。(他)說:“這孩子的父親很會游泳?!焙⒆拥母赣H盡管很會游泳,那孩子難道就一定也很會游泳嗎?用這種方法處理事情,也必然是荒謬的。楚國人治理國家,就有點象這種情況。
【哲理】這個故事告訴人們:一是本領的獲得要靠自己,而不能靠先天的遺傳。二是處理事情要從實際出發(fā),對象不同,處理的方法也要有所不同。
2、[原文呂氏]
刻舟求劍:
楚人有涉江者,其劍自舟中墜于水,遽契其舟,曰:“是吾劍之所從墜?!敝壑?,從其所契者入水求之。
舟已行矣,而劍不行,求劍若此,不亦惑乎?
(出自《呂氏春秋.察今》)
[譯文呂氏]
有個楚國人乘船過江時,劍從船上掉進水里,他就在船幫上刻下一個記號,說:“這是我的劍掉下去的地方。
”等船靠岸,他就從刻記號的地方跳進水里去找劍。船已走了很遠,而劍卻沒走,這樣去找劍,不是很糊涂嗎?
【哲理】情況發(fā)生了變化,解決問題的途徑應靈活有變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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